现实生活中的“Jai Bhim”在高等法院处理了 96,000 起案件,为受压迫的人而战
K Chandru 法官不想成为“五星级律师”,而是为穷人服务。现在,亚马逊 Prime 上有一部电影叫 Jai Bhim,讲述了他非凡生活中的一集。
Ĵ AI比姆,在强硬的泰米尔语电影亚马逊主演素里亚西瓦库玛,已经引起cinegoers的想象力来自全国各地的司法制度其鲜明的描绘,以及如何从社会斗争的贫困阶层的人来浏览它。
这部电影由 TJ Gnanvel 执导,讲述了来自边缘化农村部落社区的妇女 Sengani(Lijomol Jose 饰)努力寻找被警方诬告盗窃的丈夫 Rajakannu(K Manikandan 饰)的故事并逃脱监管。在律师 Chandru(Suriya 饰)的协助下,Sengani 提交了人身保护令请愿书,观众了解到 Rajakannu 是如何被警察谋杀的。
这部电影是根据 1993年发生在 Cuddalore 地区的真实事件改编的。在原始故事中,主要职业是制作竹篮和农业劳动力的安代库伦巴尔部落成员 Rajakannu 被指控从一所房子里偷珠宝雇用他。根据投诉,Rajkannu 被警方拘留。
在遭受警察的酷刑后,拉贾坎努在拘留期间死亡。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当地警察将他的尸体移至深夜,在邻近的蒂鲁吉拉伯利 (Trichy) 区处置,后来声称他已逃脱拘留。然而,Rajakannu 的妻子 Parvathi 并没有购买这个故事,而是寻求帮助寻找她的丈夫。最后,她找到了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律师 K Chandru,他加入了她的正义追求。
后来成为马德拉斯高等法院受人尊敬和受欢迎的法官的 K Chandru 在同一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经过13年的法律斗争,法院裁定这是一起羁押死亡案件,被告警官因谋杀拉贾坎努而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在接受The News Minute采访时,他回忆起警方在案件期间如何试图贿赂 Parvathi 和他。Chandru 的回应是从他的办公室扔出装钱的手提箱和警察。
然而,让 Parvathi 为她丈夫的监护人伸张正义,只是 K Chandru 法官为边缘化和受压迫者做出的众多令人难以置信的贡献之一。
在他担任马德拉斯高等法院法官的六年半时间里,他处理了 96,000 起案件,这是一项了不起的壮举,这得益于他完美的计划和组织。
除了平均每天审理 75 起案件等令人难以置信的壮举外,他还通过了一些以社会正义为中心的里程碑式的判断,其中包括为什么女性可以成为寺庙的牧师,应该有一个不分种姓的共同墓地,以及确保政府雇员的心理健康根据《残疾人(平等机会、权利保护和充分参与)法》,患病者可免于被解雇。
更引人注目的是他作为律师和法官的行为。
与当今法律界所遭受的懦弱和贪婪的形象相反,钱德鲁大法官是一个生活俭朴的人,他一生都在为受压迫的人而战。
在 2013 年接受法律出版物Bar and Bench采访时,他说:“金钱从来都不是标准。我过着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我的志向不是成为‘五星级律师’。”
作为一名法官,他会要求律师不要像惯例那样在法庭上称他为“我的主”。他不希望拿着钉头锤的人宣布他到达法庭,拒绝了个人安全官 (PSO),因为他认为这已经成为“更多的身份象征,而不是基于任何实际的威胁感知”,并宣布了他的个人资产在他作为法官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事实上,退休后,他放弃了他的公务车,乘坐当地的火车回家。
争取正义早早开始
Chandru 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正统家庭,他的大学生活与他的个人背景完全相反。作为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的学生领袖,他经常领导争取学生和工人权利的鼓动。这会让他首先在钦奈的洛约拉学院与当局陷入很多麻烦,他因在那里领导学生煽动而被开除,最终从基督教学院毕业。
作为一名积极分子和工会成员,他参观了工厂,与工人会面,乘坐卡车和公共汽车走遍泰米尔纳德邦,会见达利特工人、农业工人和工会领导人的家人,并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理解弱势和边缘化的人幸免于难。
他进入法律行业的愿望是由当时的DMK 党领袖M Karunanidhi设立的调查委员会引发的,该委员会调查了一名安娜大学学生在被警方指控后死亡。该委员会由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一名附加法官领导,钱德鲁代表学生出庭。
看到钱德鲁在委员会面前准备得如此周到,法官建议他进入法律行业。他于 1973 年进入法学院。最初拒绝进入他们的宿舍,因为他过去是学生活动家,Chandru 绝食了三天,直到当局最终让步。
在法学院毕业期间和毕业后,钱德鲁在一家名为 Row & Reddy 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该公司为穷人提供法律代理。在那里工作八年后,他开始自己的私人实践,成为最年轻的律师作为泰米尔纳德邦的酒吧委员会成员,20世纪90年代下半年的某个时候被马德拉斯高等法院提名了高级倡导者。在此期间(1988 年),由于拉吉夫·甘地政府在处理斯里兰卡泰米尔问题的方式上存在分歧,他退出了印共(马)。
为人民伸张正义
他于 2006 年 7 月被任命为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附加法官,并于 2009 年 11 月成为永久法官。在他担任法官期间,他通过了无数对国家社会结构产生持久影响的判决。以他在 2008 年 9 月的判断为例,当时他指示允许一名女牧师在主神是杜尔加女神的乡村寺庙中进行礼拜(祈祷仪式)。这完全拒绝了请愿人的男表弟提出的要求,他辩称,鉴于只有男性成员可以成为牧师,他应该被允许执行上述“礼拜”。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寺庙的主神是女神时,有人反对女性在此类寺庙中进行祈福……法律或任何计划都没有禁止女性在该寺庙中进行祈福,”法官说钱卓。
然而,2007 年 10 月,他推翻了杜蒂戈林地区政府解雇 anganwadi 工人的决定,这是一项出色的判决。根据法庭文件,地区行政部门给出的理由是“不可能在请愿人的服务下运行 ankanwadi [anganwadi],因为她处于精神错乱的健康状况” 。她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这是一种心理健康状况。
请愿人 A. Tamilarasi 是一名安甘瓦迪工人。法庭文件表明,她已经服务了 25 年,并因其“在儿童保育和相关活动中的杰出服务”而获得了地区收藏家的奖励。闲暇之余,她还给村里的孩子们教英语口语,并在未婚的情况下照顾年迈的父母。
不幸的是,她的父亲于2002年11月去世。她的兄弟婚后离家出走,她和母亲一起生活并抚养她。2006年2月,她被完全免职。在广泛听取此案后,钱德鲁大法官严厉批评地方行政当局使用“精神错乱”之类的词来证明她的解雇是合理的,称其在相关法规中没有任何地位。
他补充说,没有试图“了解请愿人的状况,包括她的家庭背景”。更重要的是,没有试图“按照 1987 年《心理健康法》的要求,将她送到医疗委员会以获得适当的证明”。
Chandru 法官花了一些时间来说服 Tamilarasi,为了挑战政府对她被解雇的立场,她应该接受测试以确定她的心理健康状况。
尽管最初遭到拒绝并经过多次劝说,她还是被送进了马杜赖的政府拉贾吉医院,在那里她接受了精神科医生专家小组的检查。根据他们的专家调查结果,法官 Chandru 认为“她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她的所有症状都通过药物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她处于清醒区间”。他补充说:“在心理健康专家和有效的抗精神病药物和情绪稳定剂的监督下,她将能够履行官方职责。”
即使假设政府公务员在其受雇期间患上精神疾病,Chandru 法官也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如何根据 1995 年《残疾人(平等机会、权利保护和秋季参与)法》对待他们。他引用了《残疾人法》第 2(i) 条和第 47 条来说明他的案子和最高法院过去判决(Kunal Singh 诉印度联盟)设定的先例。
第 47 条的开头部分写道:“任何机构不得免除或降低在服务期间残疾的雇员”。正如Chandru 法官所指出的那样,“即使发现请愿人因精神疾病而残疾,残疾法第 47 条规定必须提供合适的替代性工作,薪水与之前相同。”
不幸的是,塔米拉拉西没有活到足以享受她在此案中获胜的果实。尽管如此,她的案件开创了一个重要的先例,即精神疾病也是一种残疾,受到《残疾人(平等机会、权利保护和充分参与)法》规定的法律条款的保护。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有权继续在政府部门工作。
在马德拉斯高等法院作为法官退休后,钱德鲁法官成为公民社会中非常活跃的成员,撰写了大量关于法律的专栏和书籍。他的最新著作是今年早些时候出版的《聆听我的案例:当女性走近泰米尔纳德邦法院》,讲述了 20 位女性和她们为正义而斗争的故事。
从各方面来看,他都过着非凡的生活,看到像苏里亚这样的泰米尔电影巨星冒着风险描绘他生命中的重要一集,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搬运结束----
大家都没注意到吗?
男一号居然是一名坚定的无产阶级斗士
第一次在国外电影中看到了对共产党的证明描写
天下何人不通共
他反对种姓,反对暴力,反正不公正,反对迷信
他为工人、为不可接触者贱民战斗
不依靠湿婆神,依靠马克思
不依靠开挂,依靠群众
革命的彻底性明显不同于他去电影里的律师辩护人
真实万万没想到呀,世界第三居然还能这样客观的还原这段历史
《杰伊·比姆》并不震撼,却让我十分感慨。
平心而论,影片整体上并没有那么优秀,8.7的分数实在有些虚高。吸引人的地方在于故事本身:一个遭到恶警构陷的绝望的“达利特”(不可接触者,贱民)家庭因无法动摇的卑贱而升起反抗的浓烟,最终在各方援助下沉冤昭雪。“不可接触者”的境况,小人物的不屈和胜利,既挑战了权威,又问责了社会,属于近年来“社会现实批判”电影的典型套路。
可惜,叙事的凌乱、剪辑的零散,又纷纷冲散了故事原本的冲击力。用力过猛的暴力渲染更因过度的煽情而尽显乏味,让人无法审思,只能识别出一堆快磨出老茧的公式化处理,譬如漏洞百出的罪名罗织,求锤得锤的辩护过程,甚至调查的曲折也都是意料之中。直白的视觉陈设,以及印度电影特有的某些“表现手法”,均未能与影片的整体基调达成和谐。
尤其是,抛开技术层面不谈,作为一部反映底层人命运的电影,本片的叙事结构依旧是十分陈腐的“天降圣人”模式。“贱民”只能随风摇曳,留待圣人挽冤案于既倒,扶正义于将倾。稍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可能仅仅是圣人家中居然高悬马克思头像,高举镰刀锤子旗,然而这些细节除了作为妆点门面的共趣主义元素外,于故事再无瓜葛,更遑论提供一种解决冤情的“左翼方案”。
最终,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美式正义鸡汤,一个剔除了灵魂挣扎的无害版《辩护人》,像《绿皮书》一样温馨且柔软:恶警伏诛,冤情大白,法庭在上公正不阿,律师在下犹如一个伟人,至于“贱民”,则在风雨中感激涕零,祭奠着死去的冤魂。蜻蜓点水般的批判,说了,又什么都没说。看了,又什么都没看,充其量有一句,“哦,原来印度是如此光景”。
可即便如此,本片依旧让我感慨,甚至是一丝惆怅。
细数“社会现实批判”这一类型,韩国自不必说,我国也不算一片荒土。无须溯及《牯岭街少年》,就算近年,也有《嘉年华》《过春天》《少年的你》《我不是药神》等耳熟能详的作品问世。这一类型的特质,要么以一则冤案作为切入点,要么就铺陈主人公违法的“不得已为之”,总之就是秉持“恶劣环境之下,一切皆可为”的叙事逻辑,最终导向的也往往都是社会的结构性问题或者恶的内生性。
以这一标准来看,《杰伊·比姆》其实在力度上远不够格。因为它最终导向的毋宁说是一种恶的偶然性:律师是好人自不必说,知识阶层、统治阶层也各有负责任的良善人士,恶人终究只是一小批,且愚笨不堪;至于“贱民”,除了烘托一个惨字外,再无任何别的主体性因素——他们是失语的、不可接触的,于是他们只能是留待被拯救的,哪怕他们都为人正直、敦亲和睦、精诚团结。影片反复提到“印度宪法之父”(安贝德卡尔)也是一个“贱民”,可惜此君除了像马克思一样被用作神像供奉起来外,再无别的叙事作用。
因此,《杰伊·比姆》终究是柔弱的,甚至是有些反动的,它的价值内核最多只能提炼出“做个好人,善有善报”这种无趣说教,余下的只有安逸的旁观、舒适的愤怒,只有“社会在进步”的美好愿景。说了,但什么都没说,既不能让人窥见深层的社会心理(同样是昭雪冤案,想想《我控诉》里对于恐犹主义那种深入骨髓的刻画),又不能提供一个属于底层的行动方案(想想肯·洛奇或者达内兄弟)。
唯一值得称赞的是,它“说了”,且说出来了。足矣。
在这里我并不是要提“批评自由”或者“敢于揭黑”这类新闻专业主义的老调,因为它们真的是不值一提的“最基本”的前提。我的关注点还是在于电影的社会意义。
好的电影,我一向认为,是能够成为一种社会运动的蓝本的。这一点当然不必然与电影的艺术性相关,却是电影之社会属性或文化属性的可有之义,且后者并不一定就与前者相冲突。比如雅克·贝克的《洞》(1960),没人会怀疑这是一部具有高度艺术性的“纯电影”,其角色——众多狡猾的罪犯无任何能够唤来社会认同的可能,但这丝毫不会削弱这部影片批讽权威的锐利程度——莫不如说它的题材,在极致真实的影像剪辑的加持下,更为犀利地刺中了权力的心窝:这几乎是一本越狱的教科书(相比之下,《肖申克的救赎》只能算一个娱乐工业造梦的爽片)。
或者,就像《寄生虫》这种集电影工业之大成的杰作,不仅彻底颠覆人们的社会认知,把“底层”的阶级图式深深印在观众的脑海之中,同时缔造了新颖的“联觉”。这样,只要一提及“底层”,我们不仅能够想到大城市里不起眼的角落,以及那些悲伤到绝望的镜头,甚至还能回想起“气味”,那种鲜活的形象轮廓。
就此而言,《杰伊·比姆》虽不能与上述最优秀的社会题材作品相提并论,但它同样针对印度的社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视觉化方案。它首先让你看到了一个“贱民”家庭完整的生活形式,从田中捕鼠到陋室恩爱,哪怕非常的浪漫化,也仍充满向上的期许,美好且完整——由此,这一家庭的无端碎裂才能唤起悲愤,唤起一种最基本的认同。同样,对于冤案,电影至少没有让“贱民”僵坐原地,它让一个坚强的女性行动了起来(虽然到了后半部分,这位女性的存在感已经弱得可怜)。甚至在对好人律师的呈现上,也隐含着“不要迷信国大党,也听一听共产党”这样的视觉信息。可以说,本片就算力度薄弱,也依旧有鲜明的指向性。
更可贵的是,这样的电影,对于整个的印度电影市场来说,并非是昙花一现,而是肉眼可见的群芳竞逐。前有《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有《误杀瞒天记》《第15条》,有与本片同一年的《白虎》,甚至可以包括《摔跤吧!爸爸》。这几乎已经成了一种套路:在一部商业片中夹杂一些批判社会的元素,这样资方满意,观众也满意。文化批评家或者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不会满意,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在这日复一日的观影过程中,在观众与电影人对类型片套路的逐渐谙熟中,一种大众审美与制作审美的口味与习惯逐渐形成了,由此营造的其实是一种审视自身的氛围感。(会有印度人因为这样的片子感到民族自尊心受挫,会担心给中国势力递刀子么?)这种氛围,既可以包容电影,也可以包容一个社会自我调适的种种过敏反应。确实,美并不意味着善,但审美习惯绝对关乎道德和政治。
我常和人说,可能要100部合格线以上的类型电影,才能提纯出一部伟大的《寄生虫》。这还不仅仅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简单过程,其中更关乎作者的敏感和天分,作者所处社会的矛盾尖锐程度、信息的透明程度以及最重要的价值宽容程度。但无论如何,只要印度的电影人整体上仍然坚持这一创作模式,哪怕总是乏味的推陈又出陈,也终归会有打破类型的一刻,进而实现电影与社会的某种共振。毕竟印度,和中国一样也不缺素材。
今天,我们作为局外人,对于印度的种种“社会新闻”已经习以为常,议程设置之下,偏见也在累积。可是透过层层偏见,只要稍微有点紧迫感和羞耻心,便能看到:印度内在的活力如何从一个低起点的位置迸发出意料之外的创造。这种活力是我们作为中国人遥遥观望而似曾相识的,仿佛看到了自己失去的东西。实在想不出因由,于是我们只能将其归结为一种志得意满的、迟早要摔跟头的飘飘然,然后转身投入到我们满是欢乐与胜利的防疫生活中去了。
这能不让人惆怅么——
我曾一度以为《我不是药神》是个起点,孰料竟成了开始的结束。
作者: Bind
八年前上映的《辩护人》,相信是许多影迷心理难以忘怀的经典。关于正义与那段难以磨灭的韩国历史,它交出了震撼人心的答卷。 今年,印度电影也大胆总结了自己黑暗至极的九十年代。冤假错案背后深植人心的歧视,需要用一次次的正义斗争去改变。
从印度教发源而来的种姓制度,在印度有着三千多年的历史。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个等级,代表着神话中原人的嘴到脚。
除了四大等级,印度还存在着大量的「不可接触者」。
他们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连脚都算不上,被称作贱民或达利特*。
*达利特人,汉语中常意译为贱民,是印度和尼泊尔(卡斯人和廓尔喀)种姓制度的最低阶层,主要以「秽不可触」(Untouchable)为其特征。达利特(Dalit)的字源可追溯至梵文,字面意思为地面、被控制的。包括旃陀罗、穆萨哈尔、恰马尔等族群,在印度都被归类为贱民。(来源:维基百科)
这群「第五种姓」一度不被认可为印度人民,只能从事最为卑微低贱的工作。
而印度种姓制度带有世色彩,贱民的悲惨从出生就被定了下来,无妄之灾。虚无缥缈的种姓还象征着身份品质,低种姓自然而然被认为是道德败类。
早在1959年,印度宪法便明文规定不可接触者法律地位与一般公民相同。但腐朽的世俗观念并没得到改善,贱民依然是印度社会中被迫害的对象。
本片的故事就发生在九十年代,宪法的平等还只是一纸空文。为了提高破案率,营造高效的假象,印度警察经常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真正的罪犯是谁不重要,只要有人顶罪坐牢就万事大吉、结案盖棺。
而顶罪人选当然是贱民们,他们身无分文无依无靠,是最不起眼的小角色。很多被冤枉刚刚放出来的人,转眼就又被抓起来投入大牢。
无需证据无需理由,只需严刑拷打到认罪伏法即可。
在这种畸形的社会环境下,一桩奇案刺痛了人们本来麻木的神经。
拉贾坎努是一位平凡的老百姓,平日里努力工作养活老婆孩子。即便只能干造砖头的苦活赚些小钱,想到妻儿他也是十分幸福。
然而当地权贵家中的失窃案改写了拉贾坎努的命运,甚至葬送了他的一生。
权贵家中珠宝失窃后,失主首先怀疑的就是前几日来家中抓蛇的拉贾坎努。
正巧,更重要的是,拉贾坎努可是贱民,在权贵眼里,小偷小摸就是贱民的天性。负责调查的警方也在现场采集到了其指纹,但明显是抓蛇时留下来的。
总之警方认定拉贾坎努是第一嫌疑人,开始全面抓捕。
费半天劲抓不到外出打工的嫌疑人,那就把其家人全部抓回警局审问。兄弟、妹妹、怀孕的妻子,阴暗的牢房里他们遭到警察的棍棒殴打。
最后一头雾水的拉贾坎努也被抓回来,但不是他做的他绝不认罪。任由棍棒、辣椒抹伤口的酷刑折磨,他都全盘否定任何指控。
贱民身份是天生悲哀,如果此刻认罪,那小偷身份真是无法洗刷的耻辱了。
因怀有身孕被释放的森加尼,每天到警局给拉贾坎努几人送饭。
她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丈夫日益憔悴、遍体鳞伤,被打得连口饭都咽不下去。
森加尼痛苦地等待着,期盼警察能够大发慈悲。但她等到的却是不可思议的「失踪」——拉贾坎努等人半夜越狱,找不到了!
部落里自发自发组织寻人,但掘地三尺也毫无线索,三人仿佛人间蒸发。
束手无策的森加尼前往城中求救律师,但根本没人愿意对抗黑警。唯有一人,在无证据的情况下相信了森加尼声泪俱下的控诉,并且无偿帮助。 钱德鲁,一位高种姓出身,致力于保护人权的天才律师。他要做的是与根深蒂固的歧视做斗争,揭开权力后所隐藏的残酷真相。
成千上万的冤案,生死未卜的失踪,黑暗中能否展露一丝光明?
相较于其他的印度电影,该片163分钟的片长不算太长。
片中也有宝莱坞一贯的歌曲穿插,但多是剧情的浓缩,简单展示人物的关系情感和探案过程,并没让印度片的传统歌舞毁了整部电影的气氛。这方面的尺度,导演拿捏到位了。
比较奇特的是影片到30分钟时,男主钱德鲁才正式登场。前半小时营造的社会背景,让观众直观地感受钱德鲁的魄力和善良。那种天堂变地狱的既视感,也让观众对凶手更为痛恨。
电影故事改编自九十年代真实发生的案件,富有现实意义。导演没有刻意卖弄原本破案过程的悬疑要素,也没有将案件刻意复杂化。
钱德鲁是一位纯粹的正义破局者,印度法律赋予了律师极大的调查取证权,所以他能够抽丝剥茧寻找对手的设局漏洞。黑警一方中也特意安插了位正直角色,组成双雄式的探案搭档。
简单却有效,整体观感可谓激情澎湃,呈现出一场属于底层百姓的公正胜利。
现在回到片名,杰伊·比姆是谁?
其实杰伊在印度语中指的是胜利的意思,而比姆才是人名。
所以片名的原意更贴合「万岁比姆」,或「胜利比姆」,是句印度常见的口号。
而比姆的全名,为比姆拉奥·拉姆吉·安贝德卡尔(1891—1958)。
比姆出身贱民,是这一阶层首个获得大学学位还出国留学的高材生。致力于改变种姓歧视的他是「不可接触者」们的领袖,也是公认的印度宪法之父。 他多次组织抗议集会,并在1956年率领百万贱民改信佛教。他用人道理念解释佛教,倡导人人平等,抨击落后的种姓制度。只可惜,比姆为人权事业奉献了一生,死前却未能看到印度社会的实质性改变。
如同钱德鲁看见的,懵懂的孩子有模仿切·格瓦拉的,也有模仿甘地的,但没有孩子会穿成比姆的样子——即便他再成功也是传统制度下的贱民而已。
学校里的低种姓孩子被污蔑为窃贼,一块橡皮丢了也要对他搜身。种姓仇恨的种子在扭曲的教育中滋生,又在纯真的孩子心中生根发芽。
钱德鲁从不想抬高自己,把自己和宪法之父比姆相比。他不接受花环,坚持人人皆为凡人,没有身段也不在乎身外之物。
没什么比为弱者发声更让他满足,也没什么比敲除社会糟粕更为重要。
钱德鲁想让人们都成为自己的比姆,拥有比姆的思想,能为自己的自由发声。
现实中,他接手的人权案也是从不收费的,六年间主持了96000多起案件。为了工人,为了低种姓的人权,钱德鲁奔波在一次次的法庭斗争中。拉贾坎努案的人身保护令则极具突破意义,保护了底层居民的人身权益。
杰伊比姆!
杰伊比姆!
杰伊比姆!
短短的口号,代表了底层人民对比姆的崇敬,也展现了他们反抗不公的勇气。胜利的不只是比姆,也是万千人民的权益。
该片并不是导演对印度的自夸大会,而是在这条正义道路上又向前迈了一大步。人身保护令是法律突破,《杰伊·比姆》则是一次文化上的突破反省。
时至今日,印度民间也没有彻底摒弃残忍的种姓制度。尽管法律中没有种姓规定,更明令禁止种姓的不公平对待,但蒙冤的「不可接触者」还是大有人在。
电影中的这一案,钱德鲁和比姆胜利了,但距离真正的「胜利比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看《杰伊·比姆》之前,我把他当作是《厕所英雄》《护垫侠》《误杀瞒天记》《白虎》之类反映印度底层人种的电影。
看到一多半的时候,我觉得这就是一个高种姓律师帮低种姓村妇替夫伸冤的普通故事。
但是,当看到故事最后钱德鲁律师一层层剥开案件的冰冷真相,犯案警察被绳之以法时,我的内心异常承重,这种沉重来自于我失去了看《厕所英雄》之类印度电影时的相对“优越感”:女人不能在家上厕所这类荒谬的现实不可能在中国发生。
因为我知道,在电影男主拉贾坎努悲剧发生的1995年,我们的身边也同样发生了一个无法挽回的冤案:聂树斌案。
这个案件的复杂性远远超过《杰伊·比姆》(具体可自行百度、知乎),聂树斌虽然已经被最高法在2016年宣布无罪,但当年他是否被屈打成招?从找到真凶王书金的2005年到2016年,十几年间改判的阻力究竟在哪里?聂树斌被枪毙的时间究竟是官方宣布的4月底,还是那个谜一般的“冬季某日”?那个关于器官移植的“谣言”背后究竟真相如何?
依然有太多疑问。
然而相比之下,拉贾坎努的妻子森加尼某种程度上是幸运的,她为丈夫赢回了清白,她得到了真相,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森加尼的律师钱德鲁也是幸运的,他赢得了案件,他把真凶送进了监狱,他在和整个黑暗警察机构系统性造假的斗争中笑到了最后。
但聂树斌的父母没有这么幸运,诚然他们的孩子已经平反昭雪,但是他们依然没看到应有的追责。最早披露“一案两凶”、一直未聂树斌案真相奔走的公安人士郑成月也没有那么幸运,他没有这部电影中钱德鲁律师的主角光环和开挂的庭审表现,他丢了官,被视为“异类”,身患重病无钱医治,18年靠众筹才得以获得更好的治疗。
我一直记得当年媒体报道中,2016年11月30日,当时重病中的郑成月和聂树斌的姐姐通话时说的一句话:“我活不了多久了,我死了以后,要给我在聂树斌的坟墓旁边树一个碑,写上——人民警察爱人民。”
这是基于真实的故事。看完之后我依然有深深的疑问,这样的故事,他的意义到底在哪里?表面的说当然是法律的正义得到了伸张,让人看到法治的力量,人民看到了希望。但真的是这样吗?整个故事里面需要的是一个超级英雄,他不畏强权又绝顶聪明,充满执行力,还温情脉脉。故事还需要一个绝对公正的最高法院。影片中只是冰山一角的显露出来的是这背后有深刻的政党角力。法庭的公正有多少是来自于政治斗争的平衡呢?这个问题问出来就显得如此的政治不正确,和充满阴谋论。但是对于一个阴谋论者来说,这个就意味着真相。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所谓的正义,所谓的文明,所谓的进步,其实不过是一种在资源充分,社会经济持续增长期的一种幻觉。一切的问题其实都是资源和分配的问题。这是印度的故事。我们可以做一下思想游戏,如果在这个南亚次大陆古老的土地上,真的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它包括土地的革命,思想的革命精神的革命。只要资源是有限的,土地是有限的,而人口在继续的增长,那么这些革命的人们如何去面对资源分配的问题? 种姓,你把身份证烧掉他就消失了吗?哪怕所有人皮肤都漂白,婆罗门,刹帝利就全部都和谐了吗?我怀疑这种可能性。
唯一的办法就是增长,如果我们不能够走出星辰大海,而不得不困守这蓝色的匮乏的星球,这样的事情,1000年,2000年,1万年,2万年仍然会不停的,持续的发生。和法律无关,和正义无关。偶尔的英雄事迹,不过是在无边黑暗中的迷幻。
我们那些冤假错案被关十几二十年的案件 有没有一个人负过责?这是一部辱华电影
A- 年度最佳电影,该火了。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废话。根据真人真事改编,把警察做过所有肮脏的事赤裸裸拍出来,太一针见血了。律师太帅了,维护正义之道,不放过一丘之貉。印度是真能拍,也真敢拍。官官勾结行贿、包庇和滥用私权,把不配拥有土地不配活在世上的烂民活活打死,他们的命一文不值,死了就丢在荒郊野岭,太他妈黑暗了,惨无人道。种姓歧视就像吸了血的蚂蟥一般,永远吸附在印度人民身体里,吸干他们的血为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
妻子一次次不畏强权,被部落首领威胁,警察威胁,更高地位的人威胁,数次以为她,一个失去丈夫,怀孕带着女儿的农村妇女即将对命运妥协,拿着协商的钱,过下半生时,她都选择挺起胸脯站起来,与其说是律师伸张正义,不如说是颠覆低种族人的一种反抗。
可怕的种姓制度、贫富极端化的阶级固化,警察酷刑致死,印度就是女性的地狱
印度版《辩护人》🇮🇳
印度电影女主角开演半小时才登场很常见,但男主角快半个小时了才露面的印度电影,我是第一次见。一度以为我看错了片子,抗过前半小时的铺垫,后面越来越精彩。又是根据真是事件改编,低种姓成年人呆滞的目光和孩子们天真的眼神看着让人揪心,数次鸡皮疙瘩and数次热泪盈眶,Suriya最近的片子也开始走印度良心路线了?
《误杀瞒天记》为家庭而战,《剑客卡南》为农村而战,本片《万岁毕姆》为底层而战。由此,有没有良心,成为划分电影创作者的准绳。
母亲说:我可以骄傲地告诉我的孩子,虽然我败诉了,但是我从没有放弃抗争。ps:印度版的《辩护人》,杰伊·比姆,在印度本土被译为:比姆万岁。
极度震撼,直面苦难!把人性在体制引发的问题面前深刻显露!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不是每一次的伸张正义我们都要当史诗一样去歌颂,但是每一次以个体对抗体制的勇气都会让我们感觉心潮澎湃,用良心去追案,用良心去拍电影,也许人间还值得!
题材满分。印度电影还是有骨气的。
能拍出这样的电影,说明印度还有救,这个国家将是中国未来三十年很可怕的对手。
又是真人真事!部落人的悲惨遭遇令人发指!幸好是1995年的事了。手法很平实,为作者的正义感给五星。
太牛逼了,看看人家印度这电影,全程2小时40分钟我甚至都不舍得暂停一秒钟。印度是有它的缺点,但是更需要有人说出真相,这样才能反思,才能在微弱中有所改变,哪怕一点点也好。结合今天看到的某大导演要拍史诗级英雄片的消息,也就只能苦笑一下了。
误杀3有了,印度政府怎么放任这些辱印电影全世界传播?
印度都能拍这个,值得思考
公权力是拿来质疑的,不是拿来赞颂的
《捕蛇者说》。「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拉贾坎努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原来1200年前的柳河东与1200年后的印度人钱德鲁律师,是可以共情的)
Jai Bhim (比姆必胜/斗争万岁),印度宪法之父、贱民领袖安贝德卡尔博士致力于为低种姓争取权利,他的名字是 Bhimrao Ramji Ambedkar,Jai 是胜利的意思,合在一起就是比姆必胜,这成为追随者们见面打招呼、斗争的用语。豆瓣的译名常让人误解为主人公名字。
二小时四十分钟的长度是印度电影的常态,影院会中间休息一次,片子歌声、舞蹈不断,使观众尽兴。本片确是表现了一个很严肃的主题:低种姓部落人群为腐败的官僚警察体系迫害问题。时至今日,印度民间也没有彻底摒弃残忍的种姓制度。尽管法律中没有种姓规定,更明令禁止种姓的不公平对待,但蒙冤的「不可接触者」还是大有人在。本片直面这一残酷的现实,令人感动。低种族演员们的群像写得、演得非常到位,值得夸赞!虽然正面律师过于“伟光正”,但也是满足了观众、社会呼唤正义、除恶的心声。